主题: 书不见了
来信时间: 2024-04-23
内容: 图书馆的书不见了,要怎么赔,在哪里操作
回复时间: 2024-04-25
回复内容:

图书丢失,可以采用以书赔书或丢失赔款两种方法进行处理:

1,以书赔书:读者在借阅期间,遗失所借文献,可购买相同书名及ISBN号的书刊赔偿,到还书处做还书处理,此外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。

    书名及ISBN号查看方式:在图书馆官网或官方微信中使用读者证登录后,在“在借中”或“已过期”中找到丢失的图书,查看书名和ISBN号码。

2,丢失陪款:不能赔偿原书刊的,按图书原价3-10倍赔款;办理赔款后,本月内若找回原书刊,可还书并退回赔款,超出本月,不再办理退款,赔款金额按照出版时间计算:

(1)1990年后出版的普通图书按原价3倍赔款;

(2)1990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10倍赔款;

(3)无定价书籍、珍贵书刊、绝版书刊遗失,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