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证
东莞图书馆为方便市民学习和阅读的需要,各服务窗口免证向读者开放,外借书刊和利用电子资源等需凭读者证办理相关手续。
申办对象: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军人证、护照等)均可办理。
读者证类型一览表
借阅类型 |
借阅权限 |
押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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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级 |
可借各类图书、期刊,以及包括“基本读者证”权限 |
可借总分馆图书、期刊共20本,总书价不超过800元 |
100元 |
B级 |
可借总分馆图书、期刊共25本,总书价不超过1000元 |
2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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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级 |
可借总分馆图书、期刊共30本,总书价不超过1200元 |
3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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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借总分馆图书、期刊共20本,总书价不超过800元 |
免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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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借总分馆图书、期刊共20本,总书价不超过800元 |
免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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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借总分馆图书、期刊共20本,总书价不超过800元 |
免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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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读者证 |
可通过互联网使用本馆海量数字资源,浏览和下载专业资料;可使用本馆电子服务区资源(外网2小时,内网2小时,外网需18周岁以上方可使用);可使用本馆玩具图书馆 |
免费 |
备注:1、期刊仅可在总馆借还。
2、支付宝芝麻信用读者证和社保卡读者证、粤读通读者证三者选一办理。成功办理芝麻信用读者证或社保卡读者证、粤读通读者证仍可选择在人工服务台再办理新的实体读者证。
二、挂失
读者证若遗失,读者可通过东莞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服务电话(22834144)挂失或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。
三、补证
A、B、C级读者证遗失或因保存不当而造成不能使用,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台交付10元工本费办理补证手续。
四、延期
读者证有效期为十年,即自办证之日起到第十一年对应的月、日,到期后可在东莞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服务电话(22834144)或服务窗口办理免费延期,逾期未办理者将暂停相关服务功能。
五、增加或减少押金功能申请
请持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台办理,若别人代办理的须凭双方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六、退证
所借图书、期刊、滞纳金全部还清后,可到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。
1、退证所需证件:本人身份证和读者证。
2、请别人代退的须凭双方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和读者证。
3、在各分馆办理的读者证,请到相应的分馆办理退证手续。
七、办证时间
周二、三、四、六、日 9:00---17:00
周一、周五 14:00---17:00